新北市1名6旬季姓婦人,新北疑長期遭7旬范姓丈夫家暴,老婦論終諒母去年11月季婦趁丈夫入睡後,案第持刀將他殺害,日現新北地檢署今年3月依殺人罪起訴,場辯場稱成為新北地院第2件適用國民法官參審的結女远程回放 源码案件。在昨18日開庭審理,願原成為全台首個開審的親國國民法官案件。在連續兩日的民法審理後,今(20)日由國民法官和檢辯雙方詢問被告,官將針對季婦的作出刑度進行最後辯論;而季婦和范男的女兒也以被害人家屬身份來到場,她一開口就落淚表示,判決對父母關係至此感到自責難過,新北但他和哥哥知道母親的老婦論終諒母痛苦,願原諒母親,案第「已經沒有爸爸了,請讓我們和媽媽早日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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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依《刑法》271條「殺人罪」起訴季婦;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日前檢辯雙方已達成共識,認為被告季婦符合自首條件、案發當下精神狀況沒問題、具責任能力,另外確定有「殺人故意」。altera官方源码雙方最重要的爭點在於是否依據《刑法》59條,「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為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來討論季婦能否「減輕其刑」,以及減輕到什麼程度。
季婦:假如重來一次,我可能會繼續忍耐吧
繼前面兩日的證據呈現、證人出庭作證後,今天的審理來到最終階段,由辯方、檢方、法官及國民法官針對犯案過程和犯案動機等對被告提出疑問。
被告也在今天說明自自己和丈夫間多年來的幾個關鍵衝突,包括丈夫懷疑他外遇是因為他曾在某天下班後到一位男性員工家換衣服,但他強調當時該員工的家人也在;另外他解釋自己趁著范男返回中國探親時,拿自己名下的不動產去貸款,因為當時急於投入股市投資,後來他也用自己工作的勞保退休金償還貸款和填補投資失利的部分;另外還有在丈夫喝的飲品中偷加入安眠藥,是因為當時范男擔憂自己罹癌連日失眠,他才將自己的藥物給范男吃結果被發現又引發爭吵。
而針對犯案過程中備受爭議的用「鹼片水」潑灑在范男身體,季婦表示他是先拿房內垃圾桶接住丈夫流下的大量鮮血,然後再用抹布擦地,股票卖出源码這些疑似「滅證」的清理現場行為,主要是因為他想到接下來可能會離家很長時間,下意識想要做個基本清潔;而清洗抹布過程中想到家中慣常準備用於清潔和殺鼠的「鹼片水」,於是也去拿來灑在丈夫身上,是想確認當時還在喘氣的丈夫到底死了沒等。
季婦陳述在婚後三年就開始遭受范男家暴,有時候喝完酒要他下跪道歉,否認指控會被呼巴掌、砸東西、各種責罵和翻舊帳。他表示當年和丈夫是自由戀愛結婚,曾深愛丈夫;年輕時尚可忍耐,中間也有段時間在丈夫喝酒後都可安撫對方情緒,不過到了近年他覺得自己滿身病痛,人生痛苦,家人也遭威脅,通報社工和躲回家都無用,開始產生「不是你死就是我死」的想法。
季婦坦言,雖然曾想過自殺,但范男曾說,「你自殺就是承認外遇,畏罪」,他為了捍衛清白決定忍耐下來,provider源码在哪也曾表示丈夫如果不相信孩子是親生的可以去驗DNA,但他在感情上絕對沒有對不起丈夫過;在案發前,他本來已拿到一筆錢約有250萬,也打算到新竹和兄弟姐妹同住各過各的,但終究還是因為害怕、心軟而反覆回頭。
季婦表示,他想離婚又不敢離婚,除了相信丈夫,也是希望給孩子完整家庭;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正選國民法官中唯一的女性,詢問被告假如時間倒流,是否仍會選擇殺死丈夫?季婦回答,「當下的情緒很激動很難控制,但是如果現在回想,我可能就會繼續忍耐他吧,畢竟這也是我自己選的人」,該位國民法官又問「那你不考慮尋求協助和社會資源嗎?」季婦則含糊表示,好像能做的都做了但是也沒有用。
在被告進行最後陳述時,季婦表示,這婚姻和人生不如他原本想的,但也是他的選擇,對於做出這樣的18的源码事情,對范男、對孩子和范男的兄弟姐妹都感到抱歉,也覺得後悔,如果可以重頭來過,他希望可以有美滿幸福的婚姻,而現在他已經犯錯,願受法律處置。
被告女兒自責落淚:事情變成這樣我們也有責任
季婦和范男的女兒今天也到場表達意見。他身穿全黑色衣物,身材較媽媽高大許多,坐下後先說了聲「各位法官好」就情緒激動哽咽,幾次深呼吸才有辦法開始說話。女兒開口邊哭邊哭說,被告是媽媽,被害人是爸爸,作為兒女他們是最難過的。得知此事時,除了感到震驚,也很自責,「我們沒有多點時間去關心陪伴他們,沒有警覺到他們的關係已經差到這個程度,發生這樣的事情,我們子女也有責任,我覺得非常後悔和痛苦」,現場許多旁聽民眾聽了都跟著拭淚。
女兒也接著表示,從小到大,他一切看在眼裡,明白母親的長年來的痛苦,他知道母親做這事情,並不是為了奪取錢財名利,只是想要獲得尊重和愛;他也曾想過,如果今天同樣的情況在自己的身上,是否也會做出相同的行為。
女兒最後表示,如今,死的人已經不在了,他希望活著的人能繼續活下去,「我已經沒有爸爸了,不要也沒有媽媽」他願意原諒母親,希望法官給母親一次機會,讓他母親能在接受制裁後,還有好好活下去,還有好好愛自己的機會,並且能和他們早日團圓;而今天因工作忙碌沒有到場的哥哥也和他有相同的想法。
整個辯論終結後,女兒看著季婦,季婦則轉頭伸出手對女兒揮手致意,女兒點點頭後,季婦就被帶離法庭,兩人並未多做交談。
檢方建議8到12年,認為季婦「犯後態度不佳」不可減輕過多
檢方在終結辯論時,檢察官表示,殺死范男除了殺死了一個家暴者,其實也是殺死了孩子心目中正直的父親、家屬心中的喜愛釣魚的友好兄弟;量刑不能只考慮單一個案的情況,而是要思考「殺人」是什麼樣的行為,必須付出什麼代價,這也是社會大眾在看待犯罪時,會放在心裡的一把尺。
檢方整理出幾個從輕量刑的理由,包括被告自首坦承犯行、兒女願意原諒,以及長年遭受被害人家暴的背景。而幾個從重量刑的理由則包括他們認為被告是有計畫性的殺人,手段兇殘且犯後態度不佳。
檢察官認為,案發當晚,范男只是碎念,並沒有對季婦施暴;季婦趁著范男熟睡時動手,對方毫無反抗之力;而不管季婦是在范男生前或是死後,對其身體潑灑具有腐蝕性的「鹼片水」都是犯後態度不佳的行為,更可證明其手段殘忍,另外季婦明明聽到范男哀嚎低鳴,感覺痛苦,也都沒停手或叫救護車等,還因為怕鄰居發現不敢開燈。後來報案時,季婦更一度表示是因為先被丈夫毆打還手才殺死丈夫等隱瞞事實。
檢察官強調,可以減刑的要件,必須「特殊的原因背景」、「客觀上能引起同情」以及「最低刑度仍然過重」三項都全部符合,但他們眼中,季婦在動手前沒有遭受家暴的直接刺激,且季婦雖然長期被家暴,可是並非毫無其他選擇,即使去緊急庇護並不舒適,但也比回家殺死丈夫好;按照目前可以依照自首辦法的最低刑度僅有5年,他們認為這並不「過重」。
最後檢察官強調,;建議法官可以考量8到12年的刑期;殺人罪法定刑是10年以上、無期徒刑、死刑;而季婦因為合乎自首條件,可以減刑為5到20年;8到12年的刑期,在4到6年後就可以申請假釋。
辯護律師懇請國民法官給予制裁外,也給多一點愛與關懷
而辯護律師今天並未提出具體的刑度,他表示,季婦並非冷血的殺手,建議法官多多思考為什麼這樣的人最後會殺死自己結婚40年的枕邊人,用同理心去體會季婦所經歷的一切。
在「特殊的原因背景」、「客觀上能引起同情」以及「最低刑度仍然過重」上,辯護律師也分別說明,被告自幼父母早逝,因此渴望家庭溫暖和幸福婚姻,結婚後即使發現不如自己原本的期待,也不願意輕易放棄,為了愛和家庭完整,長年隱忍丈夫施暴,從第一次被施暴至今已經有30多年,這是非常長的時間。
辯護律師也說,而家人雖然在季婦被施暴時,會予以同情和協助,但實際上子女給的幫助支持不多情有可原,「父母整天吵架又不離婚,媽媽被爸爸打還一直回頭,久了會不會厭煩、麻木?我們都是人,這不難理解」而兄弟姐妹雖然長期讓季婦「避難」,但最後也因為不堪范男騷擾而難以繼續協助;社工和各種社會資源介入最終也都成為范男一再責怪和威脅季婦的原因,使季婦最後走投無路。
辯護律師表示,他在量刑上沒有太多要表達的意見,檢察官也已經說明的很清楚;被告確實做了錯的事,做錯事本來就應該接受法律的制裁;他只想懇請各位國民法官,在理性思考判決時,也能有多一點的愛和關懷。辯論終結後,國民法官今天下午和明天早上將進行不公開的評議,預定明天下午宣判。這將會是全台灣首個國民法官案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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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