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样式优先级高低排列?
css的源码优先级顺序是怎样的
当创建的样式表越来越复杂时,一个标签的源码样式将会受到越来越多的影响,这种影响可能来自周围的源码标签,也可能来自其自身。源码下面我们培轮从这两方面去看看CSS样式的源码优先级。
CSS的源码lucene源码视频教程继承性
CSS的继承特性指的是应用在一个标签上的那些CSS属性被传到其子标签上。看下面的源码HTML结构:
div
p/p/div
如果?div?有个属性?color:red,则这个属性将被?源码p?继承,即?源码p?也拥有属性?color:red。
由上可见,源码当网页比较复杂,源码HTML结构嵌套较深时,源码一个标签的源码样式将深受其祖先标签样式的影响。影响的源码规则是:
CSS优先规则1:?最近的祖先样式比其他祖先样式优先级高。
例1:
!--类名为son的源码div的color为blue--divstyle="color:red"
divstyle="color:blue"
divclass="son"/div
/div/div
如果我们把一个标签从祖先那里继承来的而自身没有的属性叫做"祖先样式",那么"直接样式"就是一个标签直接拥有的属性。又有如下规则:
CSS优先规则2:"直接样式"比"祖先样式"优先级高。
例2:
!--类名为son的div的color为blue--divstyle="color:red"
divclass="son"style="color:blue"/div/div
选择器的优先级
上面讨论了一个标签从祖先继承缓芦来的属性,现在讨论标签自有的属性。在讨论CSS优先级之前,先说说CSS7种基础的选择器:
ID选择器,如#id{ }
类选择器,如扰中带.class{ }
属性选择器,如a[href="segmentfault.com"]{ }
伪类选择器,如:hover{ }
伪元素选择器,lint.jar源码如::before{ }
标签选择器,如span{ }
通配选择器,如*{ }
CSS优先规则3:优先级关系:内联样式ID选择器类选择器=属性选择器=伪类选择器标签选择器=伪元素选择器
例3:
//HTMLdivclass="content-class"id="content-id"style="color:black"/div//CSS#content-id{
color:red;}.content-class{
color:blue;}div{
color:grey;}
最终的color为black,因为内联样式比其他选择器的优先级高。
所有CSS的选择符由上述7种基础的选择器或者组合而成,组合的方式有3种:
后代选择符:.father.child{ }
子选择符:.father.child{ }
相邻选择符:.bro1+.bro2{ }
当一个标签同时被多个选择符选中,我们便需要确定这些选择符的优先级。我们有如下规则:
CSS优先规则4:计算选择符中ID选择器的个数(a),计算选择符中类选择器、属性选择器以及伪类选择器的个数之和(b),计算选择符中标签选择器和伪元素选择器的个数之和(c)。按a、b、c的顺序依次比较大小,大的则优先级高,相等则比较下一个。若最后两个的选择符中a、b、c都相等,则按照"就近原则"来判断。
例4:
//HTMLdivid="con-id"
spanclass="con-span"/span/div//CSS#con-idspan{
color:red;}div.con-span{
color:blue;}
由规则4可见,span的color为red。
如果外部样式表和内部样式表中的样式发生冲突会出现什么情况呢?这与样式表在HTML文件中所处的位置有关。样式被应用的pb 源码 039 药店位置越在下面则优先级越高,其实这仍然可以用规则4来解释。
例5:
//HTMLlinkrel="stylesheet"type="text/css"href="style-link.css"styletype="text/css"@importurl(style-import.css);div{
background:blue;}/stylediv/div//style-link.cssdiv{
background:lime;}//style-import.cssdiv{
background:grey;}
从顺序上看,内部样式在最下面,被最晚引用,所以div的背景色为blue。
上面代码中,@import?语句必须出现在内部样式之前,否则文件引入无效。当然不推荐使用?@import?的方式引用外部样式文件,原因见另一篇博客:CSS引入方式。
CSS还提供了一种可以完全忽略以上规则的方法,当你一定、必须确保某一个特定的属性要显示时,可以使用这个技术。
CSS优先规则5:属性后插有?!important?的属性拥有最高优先级。若同时插有?!important,则再利用规则3、4判断优先级。
例6:
//HTMLdivclass="father"
pclass="son"/p/div//CSSp{
background:red!important;}.father.son{
background:blue;}
虽然.father.son拥有更高的权值,但选择器p中的background属性被插入了!important,所以p的background为red。
错误的说法
在学习过程中,你可能发现给选择器加权值的说法,即ID选择器权值为,rmvb转mkv源码类选择器权值为,标签选择器权值为1,当一个选择器由多个ID选择器、类选择器或标签选择器组成时,则将所有权值相加,然后再比较权值。这种说法其实是有问题的。比如一个由个类选择器组成的选择器和一个由1个ID选择器组成的选择器指向同一个标签,按理说,应该应用前者的样式,然而事实是应用后者的样式。错误的原因是:权重的进制是并不是十进制,CSS权重进制在IE6为,后来扩大到了,现代浏览器则采用更大的数量。。还是拿刚刚的例子说明。个类选择器组成的选择器的总权值为,但因为个均为类选择器,所以其实总权值最多不能超过,你可以理解为.,所以最终应用后者样式。
在两个或多少CSS规则应用于同元素上时,不同级别的优先顺序从到高低是?
在看css选择器优先级顺序前,我们先来简单说说css基本选择器有哪些?mysql多表查询源码
1.标记选择器(如:body,div,p,ul,li)
2.id选择器(如:id=“name”,id=“name_txt”)
3.类选择器(如:id=“name”,id=“name_txt”)
4.后代选择器(如:#head.navulli从父集到子孙集的选择器)
5.子元素选择器(如:divp,带大于号)
6.伪类选择器(如:就是链接样式,a元素的伪类,4种不同的状态:link、visited、active、hover。)
看完了基本的css选择器类型后,我们接着来看一下css优先级的概念。
当两个规则都作用到了同一个html元素上时,如果定义的属性有冲突,那么应该用谁的值的,用到谁的值谁的优先级就高。
我们来看一下css选择器优先级的算法:
每个规则对应一个初始"四位数":0、0、0、0
若是行内选择符,则加1、0、0、0
若是ID选择符,则加0、1、0、0
若是类选择符/伪类选择符,则分别加0、0、1、0
若是元素选择符,则分别加0、0、0、1
算法:将每条规则中,选择拍信符对应的数相加后得到的”四位数“,从左到右进行比较,大的优先级越高。
看完了上述内容,那我们就来看看css选择器优先级的具体排序。
css选择器优先级最高到最低顺序为:
1.id选择器(#myid)
2.类选择器(.myclassname)
3.标签选择器(div,h1,p)
4.子选择器(ulli)
5.后代选择器(lia)
6.伪类选择(a:hover,li:nth-child)
最后,需要注意袭绝轮的是:
!important的宏竖优先级是最高的,但出现冲突时则需比较”四位数“;
优先级相同时,则采用就近原则,选择最后出现的样式;
继承得来的属性,其优先级最低。
css样式优先级?如果你写的样式调用在前,而外部通用样式在后,那么它就会覆盖你的(css的意思是“层叠样式表”,而“层叠”的意思就是后面的会覆盖前面的)。而内联样式(也就是你说的“行配橘内样式”)缓码的优先级比外部样式(通过link标签调用的)和培哪团外联样式(写在style标签内的)都高,所以不会被覆盖。
css选择器有哪些?各种选择器优先级大小顺序1、类型选择器
CSS中的一种选择器是元素类型的名称。使用这种选择器(称为类型选择器),可以向这种元素类型的每个实例上应用声明。例如,以下简单规则的选择器是H1,因此规则作用于文档中所有的H1元素。
2、简单属性选择器
CLASS属性
CLASS属性允许向一组在CLASS属性上具有相同值的元素应用声明。BODY内的所有元素都有CLASS属性。从本质上讲,可以使用CLASS属性来分类元素,在样式表中创建规则来引用CLASS属性的值,然后浏览器自动将这些属性应用到该组元素。
类选择器以标志符(句点)开头,用于指示后面是哪种类型的选择器。对于类选择器,之所以选择句点是因为在很多编程语言中它与术语"类"相关联。翻译成英语,标志符表示"带有类名的元素"。
ID属性
ID属性的操作类似于CLASS属性,但有一点重要的不同之处:ID属性的值在整篇文档中必须是唯一的。这使得ID属性可用于设置单个元素的样式规则。包含ID属性的选择器称为ID选择器。
需要注意的是,ID选择器的标志符是散列符号(#)。标志符用来提醒浏览器接下来出现的是ID值。
STYLE属性
尽管在选择器中可以使用CLASS和ID属性值,STYLE属性实际上可以替代整个选择器机制。不是只具有一个能够在选择器中引用的值(这正是ID和CLASS具有的值),STYLE属性的值实际上是一个或多个CSS声明。
通常情况下,使用CSS,设计者将把所有的样式规则置于一个样式表中,该弯余样式表位于文档顶部的STYLE元素内(或在外部进行链接)。但是,使用STYLE属性能够绕过样式表将声明直接放置到文档的开始标记中。
3、组合选择器类型
可以将类型选择器、ID选择器和类选择器组合成不同的选择器类型来埋迹滚构成更复杂的选择器。通过组合选择器,可以更加精确地处理希望赋予某种表示的元素。例如,要组合类型选择器和类选择器,一个元素必须满足两个要求:它必须是正确的类型和正确的类以便使样式规则可以作用于它。
外部信息:伪类和伪元素
在CSS1中,样式通常是基于在HTML源代码中出现的标记和属性。对于很多设计情景而言这种做法州戚完全可行,但是它无法实现设计者希望获得的一些常见的设计效果。
设计伪类和伪元素可以实现其中的一些效果。这两种机制扩充了CSS的表现能力。在CSS1中,使用伪类可以根据一些情况改变文档中链接的样式,如根据链接是否被访问,何时被访问以及用户和文档的交互方式来应用改变。借助于伪元素,可以更改元素的第一个字母和第一行的样式,或者添加源文档中没有出现过的元素。
伪类和伪元素都不存在于HTML;也就是说,它们在HTML代码中是不可见的。这两种机制都得到了精心设计以便能够在CSS以后的版本中做进一步地扩充;也就是说实现更多的效果。
层叠样式表(英文全称:CascadingStyleSheets)是一种用来表现HTML(标准通用标记语言的一个应用)或XML(标准通用标记语言的一个子集)等文件样式的计算机语言。CSS不仅可以静态地修饰网页,还可以配合各种脚本语言动态地对网页各元素进行格式化。
CSS能够对网页中元素位置的排版进行像素级精确控制,支持几乎所有的字体字号样式,拥有对网页对象和模型样式编辑的能力。
css的三种样式中哪种样式的优先级最高css样式采取的就近样式原则。
行内样式divstyle=""/div优先级最高,没有行内样式那么会回在页答面找style/style内嵌样式。
名称CSS中的“层叠(cascading)”表示样式单规则应用于HTML文档元素的方式。具体地说,CSS样式单中的样式形成一个层次结构,更具体的样式覆盖通用样式。样式规则的优先级由CSS根据这个层次结构决定,从而实现级联效果。
扩展资料:易于使用和修改:
CSS可以将样式定义在HTML元素的style属性中,也可以将其定义在HTML文档的header部分,也可以将样式声明在一个专门没行的CSS文件中,以供HTML页面引用。总之,CSS样式表可以将所有的样式声明统一存放,进行统一管理。枯租哗
另外,可以将相同样式的元素进行归类,使用同一个样式进行定义,也可以将某个样式应用到所有同名的HTML标签中。
参考资料来型兆源:百度百科-C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