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建至律師
經濟部發布《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買車包含俗稱的前必台版「檸檬車法案」(Lemon Laws)已於2021年7月1日正式上路,給予新車車主在180天或1萬2000公里內有屢修不復的知的主張瑕疵,得以申請退車退費或換新車,台版相較於其他國家,檸檬例如美國紐約「2年、車法車出一页 网站源码2萬9千公里」、案新中國「2年、現情形5萬公里」、解約韓國與菲律賓都是買車「1年、2萬公里」,前必相形之下雖有些為德不卒,知的主張但也是台版山东南京源码給予我國汽車車主權利保障的新里程碑。
新車出現哪些情形,檸檬可以主張解約
我們來看看具體的車法車出可以主張此權利的情形有哪些:(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第七、八點)
- 於行駛時,突然起火燃燒。
- 於排檔時或行駛時,發生暴衝,經送業者維修二次而未修復。
- 於行駛時,煞車失靈,經送業者維修二次而未修復。
- 於行駛時,突然熄火故障,汕尾溯源码燕窝經送業者維修二次而未修復。
- 於行駛時,引擎溫度升高至極限,經送業者維修二次而未修復。
- 其他重大瑕疵,有危害生命或身體健康安全之虞,經送業者維修二次而未修復。
- 因相同瑕疵於保養手冊所載之場所,經四次以上維修仍無法回復正常機能。
- 因機能瑕疵所致無法正常使用車輛,經送保養手冊所載之場所維修,其累積無法使用日數達三十日以上。爱码集源码但有下列情形之ㄧ者,其期間不予累計:(1)消費者未依通知取車之期間。(2)回廠維修已提供消費者代步車或補貼相當代步費用之合理期間。
換言之,只要購買新車在180天或1萬2000公里內,有上述情形之一,即可以向車商要求解約退回全額價金。但另一個關鍵問題在於,車子有沒有瑕疵,該如何認定?
可委託專業機構鑑定是否有前述瑕疵存在
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第七點規定,前述1-6款情形之發生是否因標的物瑕疵所致,雙方有爭議時,光遇物品源码得由雙方同意之專業機構鑑定。鑑定結果證實係因標的物瑕疵所致者,業者應負擔鑑定費用。也藉是讓公正且專業的第三方,對車輛進行鑑定,找出是否有足以解約之瑕疵存在,也可以解決雙方各執一詞的困境,導入科學實證來解決問題。實務上消保官或法院囑託「台灣區汽車修理同業工業公會」來鑑定是最為常見的。
如果車商所提供的買賣契約,沒有依照《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該怎麼辦?
主管機關針對一般民眾常見類型的契約,為保障消費者權益,通常會發布各類定性化契約(例如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甚至臚列契約中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要求業者必須遵循,不得違反定性化契約之內容,如業者經主管機關發現契約內容有違反定型化契約,並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可能會被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消費者保護法》第56-1條)。
萬一業者提供沒有合乎公告的定型化契約範本,民眾一時不察而簽約,是否就無法受到保障呢?其實不會,因為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4及5項分別規定:「違反第一項公告之定型化契約,其定型化契約條款無效。該定型化契約之效力,依前條規定定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記載之事項,雖未記載於定型化契約,仍構成契約之內容。」當然民眾在簽約時,還是要先詳閱契約內容後再簽署才能有完整的保障,但如果未察覺業者提供的是沒有合乎公告的定型化契約內容,萬一沒注意到而簽署,也是可以引用定型化契約範本的內容來主張權益。
車廠簽約後向車主回收買賣契約,該怎麼主張權益?
汽車買賣契約是消費者的權益保障依據,該如何主張解約、瑕疵擔保等等重大事項都包含在契約之中,如果契約書不在手邊,車主可能無法知道法律上可主張哪些權益,所以保留一份契約書,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但常見車主反應,買車簽約後,車廠常常沒有主動給出契約書讓車主留存,以致於日後車子發現問題,車廠又無法修好瑕疵時,這時車主該怎麼主張權益?契約書通常是一式二份,車廠和車主個保留一份為憑,所以此時車主是有權利要求車廠提出,縱使雙方在法庭相見,因為證據偏在車廠一方,法官也可以命車廠提出供檢視。又或者如上述,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其實具有法定效力,只要證明有簽約的事實,也可以直接援引作為契約內容,這樣就不必拘束於紙本契約書,對車主而言更有保障。
本文經《方格子》授權轉載,原文發表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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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潘柏翰
核稿編輯:翁世航